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离婚前后达成多份离婚协议,哪个才有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该是具有最强的效力的,但这也不能机械理解,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并不是一锤子买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另外的约定来改变它。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得十分清楚,而在之前的离婚协议中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你和陶某在第一份和第二份离婚协议中都对分割股票份额作出了约定,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只是第一份协议约定得更具有操作性,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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