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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门面房出租合同(3篇)

来源:舟合美食网

步行街门面房出租合同

  经营门面房出租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门面房屋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门面的原有主体结构和用途,经营方式、方向改变以及门面转让等需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优惠装修期约30天),租金计算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年月5日至年月日)为每方米单价元,每月租金,年租金共元,大写元,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2元,即第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40元,年租金元)。第三年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2元,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年租金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每3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在签定合同之日付款,第二次及以后的支付租金时间应在每季度末提前10日支付季度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只出具等额收据给乙方。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含市场管理、电视、网络等使用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首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之日将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保证门面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承租期内门面管理费用、物业以及乙方经营产生相关费用、涉及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协调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门面。所有可以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其他设施、装修装饰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损坏、且不得随意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如地砖、墙面、屋顶、气管线、给排水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步行街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每年(大写: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步行街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月。

  月租金为(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村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村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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