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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

来源:舟合美食网
项目办聘用人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办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用工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项目办(含总监办)因工作需要聘用的所有人员

二、用工条件

1、聘用人员根据受聘单位对聘用工作的要求,须持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2、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和操作证。

、管理规定

1部室聘用人员时,应根据本部门用工需求,向项目办申报聘用人员计划,经办公会议审核后实施。

2、项目办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劳动法》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2)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到期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解除应有书面资料。

3、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

其中,受聘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4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写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办批准后可以离岗。

、待遇

1、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劳动、工作、学习、参与民主管理,获得同等的物质奖励待遇。

2、聘用人员的工伤保险手续,由项目办统一办理。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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