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做临时工不犯法。如果在 领取失业金 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 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只是短时间的临时工,并不违法,但可能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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