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拆迁条件要强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
一、行政复议之后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一般是可以起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提起诉讼;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拆迁协议拆迁时间是多长时间
拆迁协议诉讼时效:《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如何解决不服行政处罚
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则适用的解决办法为:由被处罚人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在六十日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