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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挂失怎么挂失?
身份证挂失流程:
1、到经常居住地的机关进行申请;
2、机关在验证身份信息之后依法给申请人进行挂失;
3、挂失完毕,当事人可以向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为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证件正面印有彩虹扭索花纹、写意 “长城”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名称字样。证件名称分两行排列于版面中间偏上的位置。写意“长城”图案位于证件名称下方,颜色为褐色。彩虹扭索花纹过渡颜色为浅绿色至浅再至浅绿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怎么挂失
办理流程: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人向派出所(中心)提出挂失申请;
(二)确认挂失信息之后,直接予以办理挂失申报 。
办理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挂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机关户籍派出所、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规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扩展资料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
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
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参考资料:
杭州市余杭网——身份证掉了怎么办?要如何挂失补办
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挂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浙江政务服务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身份证掉了怎么挂失
丢失身份证后挂失的方式具体如下:
1、携带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机关申报挂失即可;
2、如果当事人不在发证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身份证挂失;
3、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身份证遗失之后补办流程是什么?
1、带着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挂失;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3、缴纳工本费及照相费用即可等待领取新的身份证;
4、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5、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身份证丢了如何坐高铁
1、需要在车站或机关的户籍机构办理临时身份证才能做高铁。
2、临时身份证办理方法准备一张蓝色背景的寸照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如何挂失自己的身份证
当事人携带自己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及时办理挂失业务。民警对户口本、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理。发现身份证丢失后,一定要及时申请挂失,然后补办新的身份证。
挂失自己的身份证需要什么
挂失自己的身份证需要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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