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才被禁止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做出投标。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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