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欺诈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在结婚时有胁迫情节的,才会受理可撤销婚姻的请求诉权,否则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婚姻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
如果只是隐瞒了家族经济条件等信息的,以有效婚姻论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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