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合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编制教师辞职档案怎么处理

编制教师辞职档案怎么处理

来源:舟合美食网


法律主观: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 解除劳动合同 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 户口所在地 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

Copyright © 2019- zhouhei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