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_FS_CNJ_0290出口植物油 比重 比重瓶法
MM_FS_CNJ_0290
出口植物油比重的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植物油比重的测定。
2.定义
比重:油样在20℃时的重量与同体积水在4℃时的重量之比。
3.仪器
恒温水浴:能保持固定温度20℃,精确至0.1℃。
比重瓶:带有温度计的25ml或50ml比重瓶。
比重瓶水值的测定:
用铬酸洗液、水、乙醇、乙醚依次洗净比重瓶,干燥后称重,精确至0.0002g。用新沸冷却的18~20℃蒸馏水,装满比重瓶,插入温度计,然后将瓶置于20℃恒温水浴中,保持30min,用滤纸吸去由毛细管溢出的水,盖上小帽。置于天平室内冷至室温,仔细擦干瓶的外部,称重。
按式(1)计算其水值(W):
W=G1-G0. …………………………………………(1)
式中:G1 —— 水和比重瓶的质量,g; G0 —— 空比重瓶的质量,g。 |
每测定比重20次后,至少应检查水值一次。
4.过程简述
4.1.试验样品的制备
按照ZB X 04007-86《出口植物油取样方法》取得平均样品,混合后分取适量,在温度50℃下用干燥快速滤纸过滤,滤液澄清后供检验用。
4.2.测定
取18~20℃澄清的试样,小心装满于已知水值和重量的干净比重瓶中,插入温度计,以下操作同水值的测定。
先按式(2)计算试样的比重(d 2200):
比重(d 2200)= | G2-G0 | ………………………………………(2) | |
W | |||
式中:G2 —— 试样和比重瓶的质量,g; G0 —— 空比重瓶的质量,g; W —— 比重瓶的水值,g; d 2200 —— 油温、水温均在20℃时试样的比重。 | |||
再按式(3)计算试样的比重(d 420):
比重(d 420)=d 2200×(0.99823-0.0012)+0.0012
=d 2200×0.99703+0.0012……………………………………(3)
式中:0.99823 —— 水在20℃时的密度(比重); 0.0012 —— 空气在20℃及760mmHg时的密度(比重); d 420 —— 油温20℃、水温4℃时试样的比重。 |
在室温t℃时测定的比重(d 4t)可按式(4)换算为比重(d 420):
比重(d 420)=d 4t+0.000(t-20) ………………………………(4)
式中:d 4t —— 试验温度t时试样的比重; t —— 试验温度,℃; 0.000 —— 植物油温度在10~30℃范围内每差1℃的比重平均补正数。 |
室温低于10℃或高于30℃时,必须用恒温水浴调节温度至10~30℃范围。
比重平行试验允许差为0.0004,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5.来源:
ZB X 04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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