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代签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代签需满足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并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为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也能成立,只要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即可。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权益,保护合法权益,减少争议。若单位已履行合同义务且劳动者实际履行义务并获得报酬,可视为劳动者认可,不应追究单位责任。劳动合同对双方权益具重要保障作用,原则上应由双方亲自签订。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的情况。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
1、事前授权
代签行为实质为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劳动者的委托授权,以劳动者的名义代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效力直接归属于劳动者。
2、事后追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对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事前无授权而事后追认的,劳动合同也能得到有效认定。
在满足上述情形的同时,代签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签劳动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
法律要求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站在这一角度,若单位已积极主动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且该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获得报酬,则可以视为劳动者对合同的认可,不宜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单位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公司签字和盖章不生效。按照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订立的,其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关系中起到很重要的权利义务保障作用。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各自权益都有很大影响,原则上应该由双方亲自签订。
结语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代签和盖章有密切关系。代签的劳动合同在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代签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签字和盖章则不生效,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原则上应由双方亲自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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