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耕地、林地等,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可以征地并转换土地性质,但必须由国土部门登记。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分析
1、集体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分为耕地、林地等,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
2、要征地也只能由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并由国土部门登记。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拓展延伸
集体用地的法律归属及权益保障
集体用地的法律归属及权益保障是指在我国土地制度中,集体用地的归属问题以及对集体用地权益的保障措施。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集体用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问题时,需要明确集体用地的法律归属,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在法律层面,我国土地法和相关法规对集体用地的归属、使用权、收益分配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等措施,保障集体用地权益的实施和维护。这些举措旨在确保集体用地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农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集体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征地只能由收并转换土地性质,并由国土部门登记。集体用地的法律归属及权益保障是确保集体用地权益合法性和保护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等方式,保障集体用地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农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造成国有土地严重沙化的,县级以上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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