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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人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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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向执行提交书面申请,并应该附以下证据:

1、债权转让协议且申请人已经履行;

2、债权转让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的证据或者公告通知的证据。然后执行核实后做出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主体变更为申请人即可。这个变更执行主体一般要立案,大致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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