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交通事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多久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起诉有效期
交通事故的起诉时效通常是三年。如果只是轻微的交通事故,那从事故发生的那天起开始算时效期。受害者受伤严重,要住院治疗,甚至要后续治疗的,按诉讼时效要从治疗结束的那天或损失确定那天起算。没有造成残疾的,从治疗结束的那天开始算。造成残疾的,从伤残评定那天开始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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