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企业并购的动因是:(一)绕过贸易壁垒。并购避开了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快速进入战略性行业。近年来,随着各国关税的普遍降低,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寻求合法而隐秘的保护工具的国家越来越多,他们为企业出口设置重重障碍,形式表现为:一是进口配额,中国企业为扩大国外市场,尤其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不得不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绕开贸易壁垒。这些并购都使企业生产当地化,从而立足东道国,绕开关税非关税壁垒,同时也通过兼并减少市场竞争对手。(二)获取战略性资源。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有限的资源难以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初级形态的资源出口采取,对石油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使海外投资成为中国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必然选择。(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当前公司对我国大规模的制造业转移中,核心技术空洞化已经成为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缺失是与自我发展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相比,并购时效强、低成本,特别是当某种知识和资源专属于另一企业时,并购就成为获取该优势的唯一途径。(四)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中国企业通常采取贸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但对于欧美高度发达和成熟的市场,新品牌的进入是异常困难的,巨额广告费用、营销费用等进入成本是相当高昂的。由于中国企业大多缺乏国际性品牌,使得产品在国际市场销售不畅,只能贴牌生产赚取低廉的加工费,因此,通过并购尽快建立起中国企业的国际品牌并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既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又能迅速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3种观点: 并购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家力推“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向外拓展,以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购作为“走出去”战略的一种基本形式,已经成为众多有实力的国内企业跨出国门的首选途径。从世界范围看,历史上西方国家大型企业的跳跃式扩张几乎全是借助某种形式的并购实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也曾说过:“所有美国大企业都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并购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企业是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韦*奇在**GE公司掌门的近二十年中,实施并购活动993次,创建了1000多家新公司,企业市值从130亿美元跃升到5600亿美元。自从现代工业社会形成以来,每一个大的经济周期往往都伴随着一次比较普遍的企业兼并浪潮。当前,国外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资产价值大幅缩水,资源价格总体下行,使中国企业并购降低了成本。同时,我国为增强企业并购的信心,在并购上提供了支持。内外驱动下,我国企业成为了国际资本市场上活跃的买家。然而,尽管我国企业在并购方面动作频频,但在一系列收购行动中,虽有联-想收购IBM、五矿集团收购澳大利亚OZ矿业等这样的幸运者,但总体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之路崎岖曲折。从中*油竞购尤*科失败,到华-为受挫3COM并购,再到中-铝折戟力拓增持,中国企业的并购看上去并不那么美。即使已交易成功的并购案,并购后的协同效应也未必能有效实现。中国式短板在并购热潮中,我国企业必须清楚地估计到东道国可能给交易设置的政治性障碍,并清醒地意识到现实的双重文化差异可能引致的冲突。中国企业并购成功不少,失败更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中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遭遇到中国式短板,概括而言包括政治上的偏见与歧视、文化上的误解和冲突。企业并购从表面上看,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行为和市场行为,但在实质运作过程中,往往难逃政客的挑剔眼光,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企业并购从整体上讲,一般涉及三个阶段:战略选择阶段、实施阶段和整合阶段。政治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前两个阶段,当并购对象涉及到被东道国视为“战略性资源”的资产时,东道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会以各种借口对国外企业并购本国企业加以阻挠。这就是所谓的“经济学中的民族主义”。
第1种观点: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根据本国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南亚、中东和拉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速度很快,部分领域的结构调整还打破了梯度推进的惯例,趋早现出跳跃性发展的势头,尤其是允许外国公司通过收购或参股方式投资基础电信、油气网开发等敏感行业,为中国产业的国际转移提供了广泛的市场空间和机遇。这为中国企业实行并购提供了有利时机,通过并购购买相关的优良资产,将对中国国际化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和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中国企业依托巨大的国内市场发展起来,并逐步向国际市场拓展。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有强大竞争力的大中型公司或企业集团,具有把雄厚资本、先进技术和规模经济效益融为一体的组合优势,部分企业具有同国外企业竞争的实力。 一、目前中国企业并购行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商务服务业及采矿业等产业,实施并购的企业也主要为国有资源型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大型民营企业。前两类关系到国计民生以及国家战略,因此的支持力度较大,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大型民营企业也大都成功上市甚至海外上市,有利于从国内国际金融市场获得并购资金。 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都以“中国”冠名,作为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其信誉和品牌优势十分明显,其它国有资源型企业也基本类似。除此之外的并购企业品牌虽不及上述企业,但在某一领域竞争优势明显,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也享有一定声誉。 三、现阶段中国的有关支持企业向外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和著名品牌。 企业并购须认真面对以下风险: 一、政治风险 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一大消极因素是并购中并购方的误解和偏见。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并购是中国的政治图谋,中国意在控制他国自然资源,中国企业包括私营企业都与存在紧密联系等。2005年8月,中国**石油有限公司宣布撤回对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科公司的收购,就是因为遭到美国政界的强烈反对,其理由是该收购有可能影响美国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企业并购的动因是:(一)绕过贸易壁垒。并购避开了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快速进入战略性行业。近年来,随着各国关税的普遍降低,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寻求合法而隐秘的保护工具的国家越来越多,他们为企业出口设置重重障碍,形式表现为:一是进口配额,中国企业为扩大国外市场,尤其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不得不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绕开贸易壁垒。这些并购都使企业生产当地化,从而立足东道国,绕开关税非关税壁垒,同时也通过兼并减少市场竞争对手。(二)获取战略性资源。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有限的资源难以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初级形态的资源出口采取,对石油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使海外投资成为中国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必然选择。(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当前公司对我国大规模的制造业转移中,核心技术空洞化已经成为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缺失是与自我发展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相比,并购时效强、低成本,特别是当某种知识和资源专属于另一企业时,并购就成为获取该优势的唯一途径。(四)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中国企业通常采取贸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但对于欧美高度发达和成熟的市场,新品牌的进入是异常困难的,巨额广告费用、营销费用等进入成本是相当高昂的。由于中国企业大多缺乏国际性品牌,使得产品在国际市场销售不畅,只能贴牌生产赚取低廉的加工费,因此,通过并购尽快建立起中国企业的国际品牌并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既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又能迅速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海外并购的意义:1、为了海外上市,需要海外架构2、国内市场饱和,需要拓展海外市场3、参与国际竞争,需要通过并购消灭竞争对手4、为避免反倾销、反补贴诉讼的原因,将产品产地进行转移5、为实现劳动力和工厂的转移,而并购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工厂法律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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