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就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受人也已实际入住,事后双方发生纠纷,往往是出卖人诉至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个人居住经济适用房不足5年,不得对外出租,购买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按照当地原价、折旧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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