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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复印件丢失有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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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原件丢失,可以向开发商询问购房合同的购房编号,然后到负责购买合同备案的房产档案馆办理合同补办,按照开发商营销部和当地房产档案馆的要求提交合同补办材料即可,然后去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新合同的产权证。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复印件是不可以的,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值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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