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在入选后两年内提出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首次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发放首次人才待遇;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首次人才待遇。
其后每满一年(以单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时间为准)提出续发申请,连续4个年度内结束,每个年度仅限申请1次;逾期6个月未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该年度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且不再补发。
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一)告知方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通知等。
(二)办理时限:常年受理,材料齐全即到即办,每季度集中处理一次。
Copyright © 2019- zhouhei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